刘品新、刘静坤、钱列阳、谢登科、梁坤、孙道萃、潘金贵等: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热点难点前沿问题
(司法兰亭会八周年,感谢张法官题字)
“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热点难点前沿问题”公益培训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日至7月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证据法学教育基金、北大法宝学堂协办的“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热点难点前沿问题”公益培训暨“用证据说话”证据法公益讲堂第三至第八讲在重庆成功举办,本次公益培训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全程在北大法宝同步直播。
来自21个省、市、自治区的75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自20个省、市、自治区的警察、检察官、法官、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司法鉴定人、企业法务部门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军队人员、高校师生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公益培训,在线实时收看共计达2万余人次。
公益培训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潘金贵教授主持,潘金贵教授首先向参加本次公益培训的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不辞辛苦莅临授课的主讲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潘金贵教授表示,本次培训系公益性质,希望参训学员能够在培训过程中充分学习电子证据和金融犯罪证据的相关知识,提高办理相关案件的业务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学术部主任孙道萃副教授发表开幕式致辞。孙道萃副教授首先指出,本次公益培训应当保持“三个初心”。一是希望通过集体共议方式回应重大关切,并以此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二是希望为实践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三是希望回归到理论中,通过此次培训促进理论发展与立法完善。其次,孙道萃副教授强调要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希望培训的内容能够贴合实践,以实践为导向;二是希望能够在法律共同体范围内实现充分、有效的交流,避免知识壁垒。最后,孙道萃副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表达了对各位学员能够通过本次公益培训获得真知、学以致用、相互进步的美好期望,并预祝本次公益培训圆满成功。
公益培训进入专题授课环节,共分为六讲进行:
公益培训第一讲主题是《专家辅助审:电子证据办案新范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主讲。刘教授指出,在电子证据新样态层出不穷的背景下,电子证据的辅助式审查,也即“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制度应运而生。随后,刘教授对电子证据辅助式审查的基本原理、电子证据辅助式审查的技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最后,刘教授从技术、制度和观念三个方面总结了电子证据辅助式审查的问题及改进方法,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建立“有专门知识的人”的推荐名单库,形成常态化的辅助机制。二是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审查实验室,开发相关的审查证据软件。
公益培训第二讲的主题是《电子数据的提取与审查判断》,由司法实务部门资深电子证据专家主讲。实务老师从电子证据的特点、作用和法定地位的确立过程展开讲授。在此基础上,实务老师主要就电子数据的收集与提取、电子数据的移送与展示、电子数据的审查与判断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探讨。
公益培训第三讲的主题是《金融犯罪的司法证明规则——以非法集资犯罪为例》,由中国政法大学刘静坤教授主讲。刘静坤教授首先描述了新时代发展下金融犯罪的新特点,指出金融犯罪的司法证明目标对象是在法律知识理解下通过金融事实认定的犯罪事实。刘教授认为,金融犯罪的司法证明原则应当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并对金融犯罪案件司法证明的具体方法做出了阐释。最后,刘教授也提出了对于金融犯罪的司法证明规则的完善建议: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的证据端口和优选证据的要求,规范适用综合认定、抽样验证和检验鉴定等证明方法,结合各类传统金融犯罪与新型网络金融犯罪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并提炼总结相应的指引性规则。
公益培训第四讲的主题是《金融犯罪证据的几个基本特征》,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主任主讲。钱列阳主任指出,刑法应当发挥推动金融合法化的作用,司法工作者应当以“学习金融的法律人”的身份对待金融。钱主任结合办案经验,从金融专业知识壁垒对刑事司法的挑战、金融客观事实转化为刑事法律事实的证据困难、金融关系刑法表述的困难、刑事穿透思维与金融客观规律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对办理金融犯罪案件中的前沿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公益培训第五讲的主题是《电子数据原件规则的理解与适用》,由吉林大学谢登科教授主讲。谢登科教授表示,我国现有规范对电子数据原件的认定标准主要采取的是“原始存储介质说”,只有在原始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文件,才能认定为电子数据的原件。电子数据的原件规则很大程度上需要解决复制件的问题,包括书证复制件和电子数据复制件,书证复制件并不必然不具有证据能力,电子数据复制件亦是如此。但值得注意的是,具有证据能力的电子数据复制件也并不必然能够作为定案依据。
公益培训第六讲的主题是《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理解和适用》,由西南政法大学梁坤教授主讲。梁坤教授以我国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立法梳理为切入点,首先明确了目前电子数据取证的措施,然后强调了电子数据审查规则对取证的实践指引,最后分析得出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未来发展趋势——“从传统取证规则的直接适用到特殊取证规则的逐步形成,从线下取证规则到远程取证规则,从境内取证规则到跨境取证规则,从取证规则的单独发展到与审查规则的有机结合”。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梁坤教授主要围绕“传统取证措施与电子数据取证措施”“电子数据初查取证措施与侦查取证措施”“电子数据线下取证措施与远程取证措施”“境内电子取证措施与跨境电子取证措施”等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四对关系逐步展开详细论述。
本次培训秉持公益理念,邀请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领域的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权威专家授课,旨在切实增强一线办案人员审查运用电子证据和金融犯罪证据的能力,为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尽绵薄之力。在三天的公益培训过程中,主讲嘉宾倾囊相授,围绕当前电子证据与金融犯罪证据的前沿疑难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论述,并与现场参训学员展开了深入交流和互动。
参训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认真听讲、积极发问,进一步加深了对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的理解和认识,为今后在执法和办案中审查运用好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提高业务素质积累了宝贵的理论财富。本次公益培训整体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现场参训学员及线上旁听人员的广泛好评。
至此,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证据法学教育基金、北大法宝学堂协办的“电子证据、金融犯罪证据热点难点前沿问题”公益培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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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钮 图片:官源松
撰稿:邓炜、周卓、王云帅
审核:吕宏伟、王云帅